一段时间一来,本站出现了大量“XX映像法人X信庆”的留言,声称对某作品感兴趣,请作者跟其联系。大致留言如下:
我是XX映像法人X信庆,过去一直在北京,现在公司在浙江东阳横店,我们公司创立于2017年3月27日,看到你的这个剧本比较感兴趣,希望可以深入的聊一下,等待你的回复。
该会员先是注册了机构类帐号,公司名称为“东阳市XX公司”,因发布了大量此类留言,被网站要求必须实名认证后才能继续使用(经查该帐号后来被其自行注销)。但该会员没有实名认证,而是注册了一个“其他”类型的个人帐号继续发布大量相同留言。为保证广大编剧的利益,我们冻结了其新帐号,不过该会员仍未对机构会员帐号进行认证,而是又一次注册了一个“其他”会员帐号,继续留言。
期间,有编剧会员提交了一个“成交案例”(审核未通过),显示该编剧同“东阳市XX公司”签订了“编剧合作协议”。经审核,该协议是一个代理备案协议,并不是剧本购买协议,且协议中没有约定备案成功后编剧的任何权利,按照此协议,一旦备案成功,该公司就成了剧本的出品方,编剧将会非常被动,如果之后有其他公司想购买该剧本,该公司如不配合变更出品方,将可能导致剧本出售失败。
鉴于该会员一直逃避实名认证、声称对剧本有兴趣签的却是备案协议且该协议完全不利于编剧,我们怀疑该会员有不良动机,请各位编剧注意交易风险,避免上当!
目前,该会员的两个帐号已被冻结,同时为减少忽悠们在本站的活动空间,zui大程度保障广大编剧的利益,网站已经增加新的规则:机构类会员必须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留言。
扩展阅读:编剧如何避免上当